立案后多久自动撤案,报案后不想追究了还用撤案吗( 二 )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 身份不明的, 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的, 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 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 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

第一百三十条 在侦查过程中, 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 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 应当立即释放, 发给释放证明, 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
立案后多久会自动撤案?如果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经过侦查, 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
根据本案, 如果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二)的情形, 可以销案, 报案人可以在侦查中陈述其情节及危害不大, 但报案人没权销案 。
立案后怎么才能撤案立案后不会自动撤案 。 撤销案件的情形有:在侦查过程中, 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 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及其他满足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案件的条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 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 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 应当立即释放, 发给释放证明, 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
第一百八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 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 。
根据前款规定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