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期限如何计算,民事上诉期限计算的起止时间( 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
扩展资料:
根据2017年修正的我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所以,对一审裁定不服的,一定要在上诉期内上诉,否则,逾期不提起上诉的,则第一审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了 。
行政诉讼上诉的条件:
1、上诉人必须适格 。 凡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有权提起上诉 。
2、上诉人所不服的一审判决、裁定,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可以上诉的判决、裁定 。 能够提出上诉的判决和裁定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对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所作出的裁定 。
3、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
4、上诉必须递交符合法律要求的上诉状 。 当事人提出上诉,既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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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日期怎样计算 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 。 一般只要当事人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 。

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 。 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 。 这期间,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 。

当庭宣判的,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 一审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的话3个月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如何计算上诉期限?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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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程序: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状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
第一百六十六条 提出上诉状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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